全国高端外围安排,免费同城空降服务,想附近过夜电话联系,空降24小时上门服务


01

2023

-

03

泉水道南侧、泉尚路西侧景观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23]0301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42023034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泉水道南侧、泉尚路西侧景观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2210-120114-89-01-54915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500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120874平方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泉水道南侧、泉尚路西侧景观绿化带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120874平方米,涉及提升改造面积120874平方米,总投资额15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水路南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泉水道南侧、泉尚路西侧景观绿化带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招标规模120874㎡,实施新建卫生间、管理用房、强电路灯、弱电监控、体育用地基础等,最大单体建筑面积91㎡,最大层数1层,最大高度3.2米,最大跨度14米,最大基坑深度2.8米,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及各类配套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7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确认)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光盘。

招标人: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树民(印鉴)
办公地址: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邮政编码:301700联系人:李振刚电话:022-82121329
传  真:022-8212132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三创意街区3-1-125-126
邮政编码:300011联系人:郭彬电话:022-58316026-225
传  真:022-58316026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李振刚
电话:022-82121329传真:022-82121329
受理单位地点:武清区泉发南路12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
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wuqingzb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网站来源:http://www.tjconstruct.cn/Zbgg/ShowZbgg?bh=114055&type=0

 

 


隆旭

相关新闻

RELE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