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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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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武清开发区车辆燃油购买服务项目


2023 年武清开发区车辆燃油购买服务项目第二次延期公告

(招标编号:2023-ZZGK-02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武清开发区车辆燃油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为保障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车辆正常运行,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加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最高限价:0.97(折扣率)。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3 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武清开发区车辆燃油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武清开发区车辆燃油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或提供自产油说明;

4、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汽油和柴油),提供证书扫描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0、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按照“七、其他”准备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1、因第一次、第二次公告投标单位不足 3 家,故发布此公告。

2、网络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投标单位授权人、联系电话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内容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

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3、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北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时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3-04-28/9687529.html

 


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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