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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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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武(挂)2023-011 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津武(挂)2023-011 地块临时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405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津武(挂)2023-011 地块临时围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1.9978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在津武(挂)2023-011 地块设立围挡及相关配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3.项目预算:61.9978 万元。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津武(挂)2023-011 地块临时围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武(挂)2023-011 地块临时围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2012】141 号文件、【2012】1091 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响应文件需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B.磋商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磋商截止日期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及参加磋商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从 2024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见“七、其他”,办理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等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为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磋商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可简写)。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账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明支行(非磋商保证金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参加磋商活动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雍和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 12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2-821919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4-07-05/13303607.html

 


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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