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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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014 )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一标段名称: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因分析仪、恒温震荡仪、台式离心机、PCR 扩增仪、凝胶成像系统、超低温保存箱、超纯水系统、显微镜成像系统、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电穿孔系统、生物安全柜、酶标仪、全自动移液器吸头快速装盒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二标段名称: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50L 不锈钢发酵罐、20-200L 二联不锈钢发酵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 本项目投资额:一标段:880 万元;二标段:120 万元。(各标段最终限价将在开标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供货周期:一标段:2021 年 3 月 15 日之前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二标段:2021 年 3 月 15 日之前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 (002)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002 合成生物学平台初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厂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与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上述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专项授权书。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6.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1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杨工 58316026-22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6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络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600 元/标段。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标段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标段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58316026-227,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 3-1-125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7
电子邮件: 无
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01-25/4317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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