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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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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


2021 年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1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1 年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7.97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武清开发区约 5407.33 亩闲置地块(厂房)的苇草、杂草、垃圾进行打草、清运、苫盖,保证空地无裸露地面,场地基本平整;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需求,清除杂草、垃圾并外运、压实黄土、铺装苫盖,清表苇草、垃圾禁止填埋,外运沿途撒漏自行清理,完成质保期内服务及养护。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预算:217.97万元。

3、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

4、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苫盖(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质保期为 12 个月。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中标人需在提供扁丝三针绿网(18 克/1 平米重量)小样 1 捆,质检报告 2 份,以此作为中标后验收的依据封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 年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1 年开发区闲置地块(厂房)清表苫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均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曹工 58316026-24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800 元/本(售后不退)。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曹工 58316026-247,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 18 号 503-90(集中办公区)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2-58316026-24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3dc49c6f-3e54-4d50-b68f-c93a71ccba15&inpvalue=2021%E5%B9%B4%E5%BC%80%E5%8F%91%E5%8C%BA%E9%97%B2%E7%BD%AE%E5%9C%B0%E5%9D%97%EF%BC%88%E5%8E%82%E6%88%BF%EF%BC%89%E6%B8%85%E8%A1%A8%E8%8B%AB%E7%9B%96%E5%B7%A5%E7%A8%8B&dataSource=0


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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