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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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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服务项目
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114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京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需综合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定量监测和过程控制,形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2、招标预算:16 万元;
3、服务周期:跟随项目施工进度做好定期监测并出具报告,确保在项目竣工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4、质量标准: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数科技园水土保持监测与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及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12 月10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12 月16 日 16 时00 分
获取方式:从2021 年12 月10 日至2021 年12 月16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曹工022-58316026-247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12 月22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武清区高村镇汇海路1 号(海泰路与汇海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 50 米)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1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12 月22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武清区高村镇汇海路1 号(海泰路与汇海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 50 米)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1 号会议室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6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可简写。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
账户信息:
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
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联系电话:曹工58316026-247
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京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汇海路3 号202 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66022953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2-58316026-247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9f7bd8fd-79c2-4eb5-8ec7-8d3e4a19c0d1&inpvalue=%E6%B8%85%E6%95%B0%E7%A7%91%E6%8A%80%E5%9B%AD%E6%B0%B4%E5%9C%9F%E4%BF%9D%E6%8C%81%E7%9B%91%E6%B5%8B%E4%B8%8E%E9%AA%8C%E6%94%B6%E6%8A%80%E6%9C%AF&dataSourc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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