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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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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一层展厅装修 EPC 工程
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一层展厅装修 EPC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ZZGK-1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一层展厅装修 EPC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385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武清开发区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位于云天广场 5 号楼为全面展示试验区产业规划、平台建设情况及更好地进行招商宣介,拟在 5 号楼一层建设试验区展厅,展厅面积为 650 平方米,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按照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完成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3.最高限价:49.3854 万元。4.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项目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云天广场 5 号楼一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一层展厅装修 EPC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媒体国际创新产业试验区一层展厅装修 EPC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即可);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4、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5、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3)结构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4)施工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施工管理经历加以承诺;
(5)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 个月的资信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进行领文件及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0、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00;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薛工 022-58316026-225 电话联系,办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招标文件的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七、其他
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longxu1817@163.com(邮件标题:标段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务必发压缩包),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贵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2、文件费汇款凭证;
(1)招标文件 800 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如采用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可缴纳文件费),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02170001040012595,开户行:农行光明支行(非投标保证金账户),联系电话:薛工 58316026-225,缴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注意贵单位网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到账导致错失投标机会)与领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缴纳成功后文件费收据将在开标时统一提供给各单位授权人(特殊情况请在邮件中备注,可先提供文件费收据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福源道北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2-8219061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 38 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联 系 人: 薛工
电 话: 022-58316026-225
电子邮件: longxu1817@163.com
网站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1-12-21/6347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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