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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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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津武(挂)2021-024号地块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22]0404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420220440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津武(挂)2021-024号地块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2110-120114-89-01-66480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000万元,银行贷款:85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47683.3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武(挂)2021-024号地块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规模为14768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683.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68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总投资额1850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新城新开路东侧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津武(挂)2021-024号地块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施工3标段(菜市场),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规模为12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0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200平方米,最大跨度为8.85米,最大高度为9.15米,地上最大层数为2层,最大基坑深度1.4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6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至 2022年04月2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领取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确认系统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2年04月1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妍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网站来源:http://www.tjconstruct.cn/Zbgg/ShowZbgg?bh=111858&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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